女房屋事務主任 涉虛報19家訪紀錄

2024-02-27 00:00

被告李碧琪。
被告李碧琪。

女房屋事務主任涉嫌在巡查東涌滿東邨公屋單位時,虛報19個家訪紀錄,包括報稱曾家訪一名已離世的獨居住戶,房署主任被廉署控告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。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,辯方盤問時向證人指出,疫情期間職員曾被允許在門外家訪;被告上司指曾有此情況出現,而另一位房屋事務經理則表示房署政策上未曾允許。
   家訪涉已去世獨居住戶

51歲被告李碧琪,案發時任職於離島區屋邨租約事務管理小組。案發時為被告上司的副房屋事務經理吳鈺明作供指,於2021年12月,其上司告知滿康樓1805室的獨居住戶在同年9月14日去世,惟紀錄卻顯示被告曾於同月27日到該單位家訪,遂着她跟進了解。被告後於吳的詢問下表示,「唔記得(過程),但都係跟返房屋署一般指引去家訪」,吳事後委派其他同事重新巡查被告曾到訪的單位。

辯方代表大律師劉仲文盤問時指出,因疫情期間有部分住戶不許房署人員入屋家訪,因此出現可於在單位外進行家訪的折衷方法;吳回應指「有呢個情況」。

負責租約事務管理的房屋事務經理盧潔霜作供指,為打擊濫用公屋的情況,房署規定需兩年一度進行家訪,而涉案的巡查周期為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。對於辯方所指因疫情曾容許職員在門外家訪的情況,盧則表示雖家訪曾因疫情影響一度暫停,但房署政策上並沒有容許門外家訪。案件編號:WKCC3508/2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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